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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中交远航认证 时间:2017-12-26 人气:1439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现将《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12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现就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要求,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质量发展改革,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效能,到2020年实现交通运输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交通运输需求,为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1.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现代工程管理,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标准化设计和人性化设计,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水平和绿色环保水平,推动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品质工程。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深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指导各地建立施工标准化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图册等成果,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的集约化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场站设施“无缝衔接”。推行“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推广工艺监测、安全预警、隐蔽工程数据采集、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集成应用,提升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安质司等按职责分工)
2.推动重点产品质量升级。
深入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工程,提升货物多式联运换装设备、运载单元和装卸机械标准化水平。推进道路货运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推动营运货车厢式化、轻量化、清洁化发展。推进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工作,完善过闸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大力发展江海直达船舶。坚持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推动交通运输工程材料、运输装备、安全应急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推广应用城市轨道交通自主化全自动运行系统,鼓励全自动集装箱码头系统建设,提升交通运输产品智能化水平。(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
3.促进运输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展,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依托,推动运输服务设施改善,组织模式创新,服务规则制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交通运输物流标准化建设,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服务物流业“降本增效”。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冷链物流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健全全程温控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强化企业运营监管,完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全面推进甩挂运输、城乡配送集约高效发展,鼓励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发展。
推动旅客联程运输和重点水域客运联网售票,提高城际、城乡、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推进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建立完善邮轮港口服务、客滚运输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水路客运服务水平。(规划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等按职责分工)
4.提升国际化水平。
鼓励交通运输“走出去”,加强对外合作,参与海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按照“互利互通、便利畅行”要求,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口部门交流合作,优先推进重点通道项目建设,畅通国际运输走廊。加大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国际组织事务力度,努力提升在制定相关规则和标准中的话语权。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定属地化标准,组织重要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外文版翻译,推广使用中国标准。(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国际司、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
(二)全面深化质量发展改革。
5.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完善交通运输质量发展政策制度体系,制定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督管理产品目录和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规定,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提高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技术水平和检测数据质量。健全检验检测认证采信机制,研究建立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管理制度。顺应中央科技改革要求,创新科技管理模式,建立实施科技项目清单管理机制,建立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引导全行业科技资源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引导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技司、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等按职责分工)
6.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机制,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输安全。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精益化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测程序,加强设计符合性核查,强化质量形成全过程闭环可追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形成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突出抓好运输服务安全稳控综合治理,依法开展国际集装箱班轮和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国际海运业及其辅助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力推进智慧海事、智慧港口建设,整合应用海事、水运信息资源,增强海事跨区域业务协同和行业联合监管。(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
7.实施交通运输“品牌战略”。
发挥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科技成果推广等品牌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批交通运输质量品牌示范工程。努力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制定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办法,引导行业积极参与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品牌建设,重点支持地市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公交引领城市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运输便利。持续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可靠的科技成果,为工程建设和运输服务等提供有力支撑。(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等按职责分工)
(三)着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8.加强标准有效供给。
完善交通运输技术标准体系。以货物多式联运、旅客联程运输、综合交通枢纽和综合运输通道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加快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强化各种运输方式标准协调衔接。完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冷链运输等专业标准体系,深入开展智能驾驶和车路协同等新领域技术标准研究。加快推进安全应急、工程建设与养护、运输服务、信息化、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优化专业方向设置,推动建立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优化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公路局、水运局、科技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部内有关司局配合)
9.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构建交通运输军民通用标准体系,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的作用,推进团体标准建设,积极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国内外对比研究,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疏浚装备、集装箱、智能运输系统等领域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鼓励和引领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科技司、规划司等按职责分工)
10.提升计量基础能力。
研究构建交通运输计量体系,完善交通运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目录,推进重要计量检定规程的研究制定。重点支持道路与桥梁、水运工程、船舶舱容积、城市交通能源等领域计量检定新设备、新技术的研发应用,系统开展动态测量、远程测试、无损检测、多参数集成测试等量传溯源方法研究。构建交通运输计量检定服务网络,完善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设施和模拟实验条件。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计量检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计量检定校准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科技司)
11.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立足行业实际,科学确定功能定位,优化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经营服务模式,逐步发展为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等级管理和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行为,开展信用评价、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动,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政研室、财审司、人教司、安质司、科技司等按职责分工)
12.完善产品和服务认证制度。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自愿性产品认证,逐步提高自愿性产品认证在工程设计、招投标等活动中的采信度。加快重点产品认证规则的制定,拓展产品认证范围,开展节能减排产品等认证工作。探索服务认证方法及模式。引导行业认证机构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提升认证机构服务质量。(科技司)
三、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强化各项任务的监督落实。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二)强化基本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质量人才培训教育,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专家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强化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机构交流合作,保障稳定的经费投入。
(三)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的政策举措,依托“质量月”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交通运输从业者积极参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品质工程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讲好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的故事,强化质量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倡导“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积极推选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部管理的国家局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参照本方案制定本领域质量提升具体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抄送:中共中央、国务院,质检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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